不动产登记中心职责

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:
1. 宣传贯彻实施《物权法》、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。
2. 负责土地、房屋、林地、草原、水域、滩涂等不动产的登记发证工作。
3. 拟定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。
4. 进行不动产登记统计、分析,并提供查询服务。
5. 建设和管理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。
6. 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。
7. 办理不动产登记事务,如受理、审核、登记、缮证、颁发证书等。
8. 收集、整理、共享、汇交、统计、分析、归档立卷和档案管理不动产登记资料。
9. 提供不动产登记资料的社会查询服务。
10. 协助解决不动产权属争议。
11.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。
这些职责旨在确保不动产交易市场的秩序,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,并提供高效、透明的不动产登记服务



